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评选2020年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我校研字〔2018〕10号)和国家及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现启动2020年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20年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参评范围是2018-2019学年度授予的博士学位论文,即:2018年11月30日、2019年1月2日、2019年6月21日三次学位会授予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以下论文不能推荐参加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
(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无高水平创新性成果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3)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
二、推荐方法
采取分委员会推荐与研究生院审查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参加评审的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数量为上一年度授予博士学位总数的5%,各分委员会按照获得博士学位人数(见附件1)不超过10%的比例推荐,同时要尽可能覆盖到不同学科,争取各分委员会审核的每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者中都能有优秀博士论文被推荐。如果同一个一级学科推荐超过1篇,请按优先次序排序。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20年3月24日—4月20日:申请参评的博士学位论文作者或导师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2),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推荐表电子版。
2.2020年4月21日—4月30日:分委员会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的规定,确定“推荐参评2020年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候选学位论文”,并于4月30日下班前将如下材料统一送交校学位办:
(1)《___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参评2020年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
(2)被推选的每位候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提交的相关材料(具体见本通知的第四条)。
3.2020年5月-6月,校学位办进行形式审查,组织校内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初审推荐结果。
4.2020年7月-11月,校学位办对初审通过的推荐论文,组织校外通讯评审(含国际评审)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议审议,评选出2020年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四、报送材料要求
1.被推荐的候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须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1份;
(2)附件证明材料1份。其中,推荐表中填写的代表性成果均应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成果的证明材料包括: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
(3)《学生信息汇总数据表》;
(4)《参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信息表》。
2.待正式开学后一周内,由学院统一向校学位办提交纸版《___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参评2020年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汇总表》1份,每位候选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1份。所提交材料均用A4纸正反面打印,由主席或副主席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