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的精神,全面推进我校“教学名师工程”,表彰长期从事教学工作、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方法好、教学经验丰富和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发现和培养具备北京市级和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竞争潜力的后备人才,现启动第六届校教学名师奖(2019年)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原则上凡承担我校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的优秀教师均可申请参加评选。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评选,前五届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及奖励办法
每届表彰名额为1-5名,由学校授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学名师奖”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学校将优先从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中,推荐参加北京市和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评选。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申报时未在师德“一票否决”执行期内。
2.长期给本科生上课,能够积极主动承担本科核心课程教学任务,近三年(2016-2018年度或2015-2018学年度)承担的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任务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
3.积极从事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与建设,具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在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研究和课程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
4.主讲课程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在全校乃至全国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5.重视教学队伍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有重要贡献。
6.从事相关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学术造诣高,并取得优秀的研究成果。
四、申报名额
凡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均可向人事关系所在学院(单位)提出申请,经学院(单位)选拔后向学校推荐。每个学院(单位)限推荐1人。
组织开展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和表彰,既是鼓励教师从事教学、提高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发现和培养教学人才、积聚力量、提高我校教学竞争实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计划,提前部署,抓好落实,做好校教学名师奖后备人才的评选和培养工作。
申报流程
1.3月1日-3月14日,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依据评选条件组织选拔推荐,获得学院推荐的教师登录“我校教师教学奖励申报评审系统”(/index.html或教务处主页-应用系统-更多),选择“2019年校教学名师奖”项目进行申报,并将“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和“候选人汇总表(附件见2)”压缩为一个以“学院+教师姓名”命名的文件,作为附件上传。
2.3月15日前,学院管理员登录教师教学奖励申报评审系统,对申报教师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交;
3.3月1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候选人推荐表(签字盖章,原件两份)”和“候选人汇总表(签字盖章,原件一份)”,交到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楼东配楼411室)。
相关工作联系人:邸老师,联系电话:82315364。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