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卓越学术基金实施管理办法》校研函字〔2020〕22号的规定,决定从即日起,启动2023年博士研究生卓越学术基金的申请工作。有关事项与具体要求通知见附件。时间安排如下,请有意申报的博士生及时提交材料。
1. 4月7日前:申请者在系统中提交申报材料;
2. 4月7日—4月21日:各学院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
3. 4月21日前:各学院完成系统审核。
上一条:关于申报2023年“研究生优秀学术创新成果奖”的通知
下一条:2022年秋季学期研究生选课通知
© 版权所有 :77779193永利(中国)集团官方网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邮编:10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