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创新成果奖实施管理办法》我校校字〔2021〕32 号,决定从即日起,启动2023年研究生优秀学术创新成果奖的推荐和评选工作,有关事项与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时间安排如下,请有意申报的同学及时提交材料。
1. 4月10日前:申请者在系统中提交申报材料;
2. 4月10日—4月28日:各学院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
3. 4月28日前:各学院在系统中完成审核。
上一条:2023年博士研究生卓越学术基金学院评审结果公示
下一条:关于申报2023年博士研究生卓越学术基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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